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財務局: 按照《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》(國發(fā)[2008]37號),現(xiàn)將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問題通知如下: 一、將無鉛汽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.2元提高到每升1.0元;將含鉛汽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.28元提高到每升1.4元。 二、將柴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.1元提高到每升0.8元。 三、將石腦油、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.2元提高到每升1.0元。 四、將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.1元提高到每升0.8元。 五、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原消費稅的政策規(guī)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,依照本通知執(zhí)行。 附件1、成品油消費稅稅目稅率表。 2、成品油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:
成品油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稅 率
成品油:
1.汽油 (1)無鉛汽油 1.0元/升
(2)含鉛汽油 1.4元/升
2.柴油 0.8元/升
3.航空煤油 0.8元/升
4.石腦油 1.0元/升
5.溶劑油 1.0元/升
6.潤滑油 1.0元/升
7.燃料油 0.8元/升
附件2: 成品油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一、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發(fā)動機燃料的各種輕質油。含鉛汽油是指鉛含量每升超過0.013克的汽油。汽油分為車用汽油和航空汽油。 以汽油、汽油組分調和生產(chǎn)的甲醇汽油、乙醇汽油也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。 二、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傾點或凝點在-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發(fā)動機燃料的各種輕質油和以柴油組分為主、經(jīng)調和精制可用作柴油發(fā)動機燃料的非標油。 以柴油、柴油組分調和生產(chǎn)的生物柴油也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。 三、石腦油 石腦油又叫化工輕油,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輕質油。 石腦油的征收范圍包括除汽油、柴油、航空煤油、溶劑油以外的各種輕質油。非標汽油、重整生成油、拔頭油、戊烷原料油、輕裂解料(減壓柴油VGO和常壓柴油AGO)、重裂解料、加氫裂化尾油、芳烴抽余油均屬輕質油,屬于石腦油征收范圍。 四、溶劑油 溶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用于涂料、油漆、食用油、印刷油墨、皮革、農(nóng)藥、橡膠、化妝品生產(chǎn)和機械清洗、膠粘行業(yè)的輕質油。 橡膠填充油、溶劑油原料,屬于溶劑油征收范圍。 五、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噴氣燃料,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用作噴氣發(fā)動機和噴氣推進系統(tǒng)燃料的各種輕質油。 六、潤滑油 潤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的用于內燃機、機械加工過程的潤滑產(chǎn)品。潤滑油分為礦物性潤滑油、植物性潤滑油、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。 潤滑油的征收范圍包括礦物性潤滑油、礦物性潤滑油基礎油、植物性潤滑油、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。以植物性、動物性和礦物性基礎油(或礦物性潤滑油)混合摻配而成的“混合性”潤滑油,不論礦物性基礎油(或礦物性潤滑油)所占比例高低,均屬潤滑油的征收范圍。 七、燃料油 燃料油也稱重油、渣油,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產(chǎn),主要用作電廠發(fā)電、鍋爐用燃料、加熱爐燃料、冶金和其他工業(yè)爐燃料。臘油、船用重油、常壓重油、減壓重油、180CTS燃料油、7號燃料油、糠醛油、工業(yè)燃料、4-6號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為燃料燃燒,屬于燃料油征收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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